• 2026-06-17 17: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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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华社南京6月17日电 2026年6月17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宣判我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袁光宇纳贿案,对被告人袁光宇以纳贿罪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对追缴在案的袁光宇纳贿所得资产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袁光宇使用担任中海石油北方钻井公司总经理,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中海石油(我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我国海洋石油渤海石油管理局局长,我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履行副总裁、总裁,我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当,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包、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供给协助,直接或许经过别人不合法收受资产,合计折合人民币1.52亿余元。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袁光宇的行为构成纳贿罪,纳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归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罪过,自动告知监察机关没有把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活跃退赃,纳贿所得及孳息已悉数追缴到案,具有法定、裁夺从轻处分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当即履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定。

      据悉,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19日揭露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依据,被告人袁光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两边在法庭的掌管下充沛宣布了定见,袁光宇进行了最终陈说手打小说,并当庭表明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大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原标题:我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袁光宇纳贿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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